【頒布時間】2016-6-20【標題】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計劃管理辦法【發(fā)文號】國鐵科法〔2016〕25號【失效時間】【頒布單位】國家鐵路局【法規(guī)來源】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t20160722_26124.htm
【法規(guī)全文】
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計劃管理辦法
國鐵科法〔2016〕25號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管理工作,規(guī)范購買課題研究的工作程序,提升履職監(jiān)管能力和水平,依據(jù)《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(暫行)》(財綜〔2014〕96號)和《國家鐵路局政府采購管理辦法》(國鐵綜〔2015〕14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國家鐵路局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,開展技術研究和技術咨詢等課題研究管理相關工作。
第三條 課題研究應緊密圍繞鐵路行業(yè)發(fā)展,結合國家鐵路局履職需要。主要涉及:
?。ㄒ唬╄F路改革發(fā)展全局性、戰(zhàn)略性問題;
(二)鐵路法律法規(guī)、技術標準基礎性問題;
?。ㄈ╄F路發(fā)展規(guī)劃基礎性問題;
?。ㄋ模╄F路科技創(chuàng)新相關問題;
?。ㄎ澹╄F路安全監(jiān)察、事故調查相關問題;
?。╄F路運輸安全、服務質量、市場秩序監(jiān)管相關問題;
?。ㄆ撸╄F路設備質量安全監(jiān)管相關問題;
?。ò耍╄F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、市場秩序監(jiān)管相關問題;
(九)國家鐵路局履職需要的其它方面。
第四條 課題研究實行計劃管理,《國家鐵路局年度課題研究計劃》(以下簡稱“課題研究計劃”)應明確課題名稱、主要研究內容、成果應用目標、完成時間、經(jīng)費上限、經(jīng)費來源等。課題研究計劃經(jīng)費來源于國家鐵路局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二級項目預算或自籌經(jīng)費。
第五條 鼓勵企事業(yè)單位自籌經(jīng)費開展研究工作,對與國家鐵路局履職相關,并符合鐵路技術發(fā)展政策,提升行業(yè)創(chuàng)新能力以及具有前瞻性、儲備性研究的課題,可納入局課題計劃管理。
第二章 職責分工
第六條 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是國家鐵路局購買課題研究服務的主體(以下簡稱“主辦部門”),負責提出課題研究需求,確定經(jīng)費來源,擇優(yōu)選擇課題承擔單位,簽訂合同,辦理經(jīng)費報銷手續(xù),對課題進行組織實施、結題驗收、考核評價、歸檔備案及成果應用等過程管理。
第七條 局科技與法制司(以下簡稱“科法司”)是課題研究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,負責匯總主辦部門提出的局年度課題研究需求,編制并發(fā)布《國家鐵路局年度課題研究計劃》,課題合同與研究成果備案、課題執(zhí)行進度檢查等工作。
第八條 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,保質、保量、按時完成研究任務,遵守國家相關財政財務規(guī)定,對購買服務的項目資金進行規(guī)范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,確保資金規(guī)范管理和使用。
第三章 課題立項
第九條 課題研究計劃的編制,隨國家鐵路局“一上”預算編制同步啟動,一般于7月份開始組織編制次年度課題計劃。
第十條 主辦部門結合工作需要以及預算安排,提出課題研究需求。對于企事業(yè)單位自籌經(jīng)費的課題,主辦部門應提前組織相關專家對課題研究內容的必要性、技術路線的可行性進行評審。
第十一條 科法司在征集局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課題研究需求的基礎上,編制課題研究計劃(草案),根據(jù)“一下”預算情況,隨“二上”預算編制同步修改完善草案。
第十二條 課題研究計劃(草案)應提交技術委員會研究審議,并經(jīng)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后,按程序批準印發(fā)。因工作需要,臨時增加的研究課題,主辦部門準備相關材料,提交技術委員會研究審議,經(jīng)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后,納入課題研究計劃管理。
第四章 承擔單位選定
第十三條 主辦部門應依據(jù)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(guī)定,選定承擔單位。對課題研究經(jīng)費50萬元及以上的,應當采取法定方式進行采購;對于課題經(jīng)費50萬元及以下的,主辦部門應積極引入競爭機制,鼓勵采取競爭性談判、競爭性磋商等政府采購方式或通過綜合比選方式擇優(yōu)選取承擔單位。采取綜合比選方式具體要求如下:
?。ㄒ唬┲鬓k部門根據(jù)課題研究計劃,發(fā)布邀請通知,公開、廣泛征集具有研究能力及意向的相關單位提報課題研究方案及經(jīng)費預算;
?。ǘ┲鬓k部門成立采購小組,一般由部門領導、經(jīng)辦處室和綜合處室人員組成,必要時可邀請行業(yè)內專家參加,人數(shù)不少于3人。采購小組負責審議課題研究方案和經(jīng)費預算,通過綜合比選后研究確定承擔單位和課題經(jīng)費,并形成采購小組意見,留檔備案。
第十四條 承擔單位應符合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主體的有關規(guī)定,并滿足以下要求:
(一)承擔單位具有相應的法律地位和技術能力,享有良好的信譽度:
(二)承擔單位具有課題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,對所申請的課題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前期準備;
?。ㄈ┱n題負責人在相關領域和專業(yè)具有一定的技術優(yōu)勢,具有完成課題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(xié)調能力,在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信用評估中無不良記錄。
第十五條 局課題研究計劃實行合同制管理。課題研究計劃下達后,原則上2個月內完成購買服務程序,簽訂《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合同》(附件1)。主辦部門與課題承擔單位簽訂課題研究合同。合同簽訂后,應于15日內將合同原件(1份)報科法司備案。
兩個以上單位聯(lián)合承擔課題時,由第一承擔單位作為合同的乙方,并對合同的履行承擔主體責任。其他承擔單位的任務分工和經(jīng)費預算應在合同中明確,并承擔相應責任。
第五章 課題實施
第十六條 課題原則上應組織專家進行開題評審,專家從國家鐵路局專家?guī)熘绣噙x,人數(shù)不少于5名。專家圍繞課題的技術路線、研究內容、成果形式及目標、時間進度安排等方面進行研討,形成專家意見,開題報告和專家意見應留存管理。
第十七條 承擔單位應對所承擔的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進行自查,對于跨年度課題,應填寫《國家鐵路局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表》(附件2),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報送主辦部門。主辦部門根據(jù)需要可組織專家和局內相關部門對課題進行檢查。檢查結果作為課題驗收的重要依據(jù)。
第十八條 對于課題負責人或承擔單位變化、研究方案發(fā)生重大變化影響課題進度需要延期等,承擔單位應提交《國家鐵路局課題變更(解除)合同申請表》(附件3),并簽字蓋章,經(jīng)主辦部門同意,蓋章后生效。
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,主辦部門應向承擔單位下達課題限期整改通知,并暫停撥付課題經(jīng)費。
?。ㄒ唬o正當理由,不按時提交《國家鐵路局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表》、課題階段研究報告;
(二)無正當理由拖延合同進度;
(三)研究技術路線發(fā)生重大偏差;
(四)擅自變更課題合同主要內容。
第二十條 對限期整改的課題,承擔單位應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向主辦部門報送整改情況報告,并及時修正。對整改后符合要求的課題,繼續(xù)撥付課題經(jīng)費;對不符合要求的課題,按規(guī)定終止合同。
第六章 課題結題
第二十一條 課題通過驗收方可結題。課題合同到期后,由承擔單位提出結題驗收申請,提交《國家鐵路局課題結題驗收表》(附件4)、課題研究(咨詢)報告、合同約定的有關文件,以及結題驗收所需其他相關文件(含電子文檔),報送主辦部門。
第二十二條 主辦部門收到結題驗收材料后,應會同有關部門、單位和專家,以課題合同確定的研究內容和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(jù),對課題進行驗收,形成驗收意見,并及時反饋承擔單位。結題驗收工作在課題合同到期后2個月內完成,結題驗收表(1份)及課題成果(1套,含電子文檔)報科法司備案。
第二十三條 課題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能通過驗收:
?。ㄒ唬┪茨軐崿F(xiàn)預期成果。
?。ǘ┨峁┑奈募?、資料、數(shù)據(jù)不真實。
第二十四條 對未通過驗收的課題,承擔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進行整改,在規(guī)定期限內進行再次驗收;對仍未通過驗收的課題,承擔合同違約責任,并記入承擔單位和課題負責人信用記錄。
第七章 成果管理
第二十五條 課題研究所產(chǎn)生的知識產(chǎn)權,應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課題形成的學術報告、論文、專著、研究報告(咨詢意見)、軟件、專利及鑒定、獲獎、成果報道等,須注明“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(課題編號)”或作有關說明,外文標注形式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確定。課題研究成果未經(jīng)國家鐵路局同意,不得對外披露和使用。
第二十六條 課題研究涉及國家秘密的,應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切實做好保密管理工作。
第二十七條 主辦部門應加強課題研究成果的管理與共享,局機關各部門應在履職中積極應用課題研究成果。
第八章 附 則
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鐵路局科技與法制司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。《國家鐵路局科技研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鐵科法〔2013〕15號)同時廢止。
國家鐵路局
2016年6月20日
附件:
附件1: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合同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7259565.doc
附件2:國家鐵路局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表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6813544.doc
附件3:國家鐵路局課題變更(解除)合同申請表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7047379.doc
附件4:國家鐵路局課題結題驗收表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7438432.doc
【法規(guī)全文】
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計劃管理辦法
國家鐵路局
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計劃管理辦法
國鐵科法〔2016〕25號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管理工作,規(guī)范購買課題研究的工作程序,提升履職監(jiān)管能力和水平,依據(jù)《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(暫行)》(財綜〔2014〕96號)和《國家鐵路局政府采購管理辦法》(國鐵綜〔2015〕14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國家鐵路局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,開展技術研究和技術咨詢等課題研究管理相關工作。
第三條 課題研究應緊密圍繞鐵路行業(yè)發(fā)展,結合國家鐵路局履職需要。主要涉及:
?。ㄒ唬╄F路改革發(fā)展全局性、戰(zhàn)略性問題;
(二)鐵路法律法規(guī)、技術標準基礎性問題;
?。ㄈ╄F路發(fā)展規(guī)劃基礎性問題;
?。ㄋ模╄F路科技創(chuàng)新相關問題;
?。ㄎ澹╄F路安全監(jiān)察、事故調查相關問題;
?。╄F路運輸安全、服務質量、市場秩序監(jiān)管相關問題;
?。ㄆ撸╄F路設備質量安全監(jiān)管相關問題;
?。ò耍╄F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、市場秩序監(jiān)管相關問題;
(九)國家鐵路局履職需要的其它方面。
第四條 課題研究實行計劃管理,《國家鐵路局年度課題研究計劃》(以下簡稱“課題研究計劃”)應明確課題名稱、主要研究內容、成果應用目標、完成時間、經(jīng)費上限、經(jīng)費來源等。課題研究計劃經(jīng)費來源于國家鐵路局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二級項目預算或自籌經(jīng)費。
第五條 鼓勵企事業(yè)單位自籌經(jīng)費開展研究工作,對與國家鐵路局履職相關,并符合鐵路技術發(fā)展政策,提升行業(yè)創(chuàng)新能力以及具有前瞻性、儲備性研究的課題,可納入局課題計劃管理。
第二章 職責分工
第六條 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是國家鐵路局購買課題研究服務的主體(以下簡稱“主辦部門”),負責提出課題研究需求,確定經(jīng)費來源,擇優(yōu)選擇課題承擔單位,簽訂合同,辦理經(jīng)費報銷手續(xù),對課題進行組織實施、結題驗收、考核評價、歸檔備案及成果應用等過程管理。
第七條 局科技與法制司(以下簡稱“科法司”)是課題研究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,負責匯總主辦部門提出的局年度課題研究需求,編制并發(fā)布《國家鐵路局年度課題研究計劃》,課題合同與研究成果備案、課題執(zhí)行進度檢查等工作。
第八條 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,保質、保量、按時完成研究任務,遵守國家相關財政財務規(guī)定,對購買服務的項目資金進行規(guī)范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,確保資金規(guī)范管理和使用。
第三章 課題立項
第九條 課題研究計劃的編制,隨國家鐵路局“一上”預算編制同步啟動,一般于7月份開始組織編制次年度課題計劃。
第十條 主辦部門結合工作需要以及預算安排,提出課題研究需求。對于企事業(yè)單位自籌經(jīng)費的課題,主辦部門應提前組織相關專家對課題研究內容的必要性、技術路線的可行性進行評審。
第十一條 科法司在征集局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課題研究需求的基礎上,編制課題研究計劃(草案),根據(jù)“一下”預算情況,隨“二上”預算編制同步修改完善草案。
第十二條 課題研究計劃(草案)應提交技術委員會研究審議,并經(jīng)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后,按程序批準印發(fā)。因工作需要,臨時增加的研究課題,主辦部門準備相關材料,提交技術委員會研究審議,經(jīng)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后,納入課題研究計劃管理。
第四章 承擔單位選定
第十三條 主辦部門應依據(jù)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(guī)定,選定承擔單位。對課題研究經(jīng)費50萬元及以上的,應當采取法定方式進行采購;對于課題經(jīng)費50萬元及以下的,主辦部門應積極引入競爭機制,鼓勵采取競爭性談判、競爭性磋商等政府采購方式或通過綜合比選方式擇優(yōu)選取承擔單位。采取綜合比選方式具體要求如下:
?。ㄒ唬┲鬓k部門根據(jù)課題研究計劃,發(fā)布邀請通知,公開、廣泛征集具有研究能力及意向的相關單位提報課題研究方案及經(jīng)費預算;
?。ǘ┲鬓k部門成立采購小組,一般由部門領導、經(jīng)辦處室和綜合處室人員組成,必要時可邀請行業(yè)內專家參加,人數(shù)不少于3人。采購小組負責審議課題研究方案和經(jīng)費預算,通過綜合比選后研究確定承擔單位和課題經(jīng)費,并形成采購小組意見,留檔備案。
第十四條 承擔單位應符合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主體的有關規(guī)定,并滿足以下要求:
(一)承擔單位具有相應的法律地位和技術能力,享有良好的信譽度:
(二)承擔單位具有課題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,對所申請的課題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前期準備;
?。ㄈ┱n題負責人在相關領域和專業(yè)具有一定的技術優(yōu)勢,具有完成課題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(xié)調能力,在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信用評估中無不良記錄。
第十五條 局課題研究計劃實行合同制管理。課題研究計劃下達后,原則上2個月內完成購買服務程序,簽訂《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合同》(附件1)。主辦部門與課題承擔單位簽訂課題研究合同。合同簽訂后,應于15日內將合同原件(1份)報科法司備案。
兩個以上單位聯(lián)合承擔課題時,由第一承擔單位作為合同的乙方,并對合同的履行承擔主體責任。其他承擔單位的任務分工和經(jīng)費預算應在合同中明確,并承擔相應責任。
第五章 課題實施
第十六條 課題原則上應組織專家進行開題評審,專家從國家鐵路局專家?guī)熘绣噙x,人數(shù)不少于5名。專家圍繞課題的技術路線、研究內容、成果形式及目標、時間進度安排等方面進行研討,形成專家意見,開題報告和專家意見應留存管理。
第十七條 承擔單位應對所承擔的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進行自查,對于跨年度課題,應填寫《國家鐵路局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表》(附件2),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報送主辦部門。主辦部門根據(jù)需要可組織專家和局內相關部門對課題進行檢查。檢查結果作為課題驗收的重要依據(jù)。
第十八條 對于課題負責人或承擔單位變化、研究方案發(fā)生重大變化影響課題進度需要延期等,承擔單位應提交《國家鐵路局課題變更(解除)合同申請表》(附件3),并簽字蓋章,經(jīng)主辦部門同意,蓋章后生效。
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,主辦部門應向承擔單位下達課題限期整改通知,并暫停撥付課題經(jīng)費。
?。ㄒ唬o正當理由,不按時提交《國家鐵路局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表》、課題階段研究報告;
(二)無正當理由拖延合同進度;
(三)研究技術路線發(fā)生重大偏差;
(四)擅自變更課題合同主要內容。
第二十條 對限期整改的課題,承擔單位應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向主辦部門報送整改情況報告,并及時修正。對整改后符合要求的課題,繼續(xù)撥付課題經(jīng)費;對不符合要求的課題,按規(guī)定終止合同。
第六章 課題結題
第二十一條 課題通過驗收方可結題。課題合同到期后,由承擔單位提出結題驗收申請,提交《國家鐵路局課題結題驗收表》(附件4)、課題研究(咨詢)報告、合同約定的有關文件,以及結題驗收所需其他相關文件(含電子文檔),報送主辦部門。
第二十二條 主辦部門收到結題驗收材料后,應會同有關部門、單位和專家,以課題合同確定的研究內容和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(jù),對課題進行驗收,形成驗收意見,并及時反饋承擔單位。結題驗收工作在課題合同到期后2個月內完成,結題驗收表(1份)及課題成果(1套,含電子文檔)報科法司備案。
第二十三條 課題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能通過驗收:
?。ㄒ唬┪茨軐崿F(xiàn)預期成果。
?。ǘ┨峁┑奈募?、資料、數(shù)據(jù)不真實。
第二十四條 對未通過驗收的課題,承擔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進行整改,在規(guī)定期限內進行再次驗收;對仍未通過驗收的課題,承擔合同違約責任,并記入承擔單位和課題負責人信用記錄。
第七章 成果管理
第二十五條 課題研究所產(chǎn)生的知識產(chǎn)權,應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課題形成的學術報告、論文、專著、研究報告(咨詢意見)、軟件、專利及鑒定、獲獎、成果報道等,須注明“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(課題編號)”或作有關說明,外文標注形式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確定。課題研究成果未經(jīng)國家鐵路局同意,不得對外披露和使用。
第二十六條 課題研究涉及國家秘密的,應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切實做好保密管理工作。
第二十七條 主辦部門應加強課題研究成果的管理與共享,局機關各部門應在履職中積極應用課題研究成果。
第八章 附 則
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鐵路局科技與法制司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。《國家鐵路局科技研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鐵科法〔2013〕15號)同時廢止。
國家鐵路局
2016年6月20日
附件:
附件1:國家鐵路局課題研究合同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7259565.doc
附件2:國家鐵路局課題年度執(zhí)行情況表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6813544.doc
附件3:國家鐵路局課題變更(解除)合同申請表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7047379.doc
附件4:國家鐵路局課題結題驗收表
http://www.nra.gov.cn/zwzc/flfg/gfxwj/zt/kjgl/201607/P020160722368817438432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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